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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流程

日期:2024-05-28

一、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

1. 补贴对象:

2002-2006年实施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保存面积涉及的退耕户。

2.申报流程:

每年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进行自查→村(居)委会根据自查达标的保存面积地块,收集更新相关退耕户的信息,填报直补资金分户申报表,审核完善相关资料,经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发现问题返回修改)、汇总→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委托代付机构兑现退耕户直补资金→错误信息返回乡镇村社修改。

3.补贴标准:20元/亩。

4.办理时限:每年6月30日前,按实施年度按次数发放。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

1.补贴对象:

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合格面积涉及的退耕户。

2.申报流程:

县林业局组织进行县级检查验收,下发检查结果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将验收结果返回村(居)组织申报→村(居)委会根据合格面积地块,收集相关退耕户信息,填报直补资金分户申报表,审核完善相关资料,经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审核汇总,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委托代付机构兑现退耕户直补资金→错误信息返回乡镇村社修改。

3.补贴标准:400元/亩。

4.办理时限:2022年4月组织检查验收,8月乡镇根据验收结果组织村社填报补助申报表、9月开始陆续补贴资金到户。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林业局745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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