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垫江县退耕还林申报指南
一、 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
1. 补贴对象:
2005-2006年实施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保存面积涉及的退耕户。
2.申报流程:
每年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进行自查→村(居)委会根据自查达标的保存面积地块,收集需要更新的相关退耕户的信息,审核完善相关资料,经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发现问题返回修改)、汇总→乡镇录入“一卡通”系统→汇总表上报县林业局→“一卡通”经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审核后银行上卡→上卡失败错误信息返回乡镇村社修改→“一卡通”系统重新上卡。
3.补贴标准:20元/亩。
4.办理时限: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按实施年度按次数发放。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
1.补贴对象:
2017-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保存面积,保存合格面积涉及的退耕户。
2.申报流程:
每年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进行自查→村(居)委会根据自查达标的保存面积地块,收集需要更新的相关退耕户的信息,审核完善相关资料,经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发现问题返回修改)、汇总→乡镇录入“一卡通”系统→汇总表上报县林业局→“一卡通”经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审核后银行上卡→上卡失败错误信息返回乡镇村社修改→“一卡通”系统重上卡。
3.补贴标准:100元/亩。
4.办理时限:每年11月30日前,按实施年度按次数发放。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林业局7451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