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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939/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垫江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通知

垫江县林业局关于

做好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到户,维护林业补偿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林业补偿资金的社会效益。根据《重庆市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0119号)、《重庆市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发展崛起为导向,以实施生态工程为依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补偿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三、补偿范围

国家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给予生态效益补偿。以2019年底林地变更数据为基础数据,结合地类现状实际进行补偿。对权属、四至不清,存在争议或纠纷的暂不予补偿,待争议或纠纷处理好之后再补偿;林木发生流转的,协商达成共识后按约定补偿。

四、补偿标准

202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12.75/亩。如有调整,从其规定。

五、补偿程序

(一)认真核对认真核对林农的个人信息、林地面积、林权属等。

(二)资料公示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村社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直补表在本行政村张榜公示,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照片存档备查。对有异议暂不进行补偿,待异议处理好之后进行补偿。

(三)逐级审查。审查资料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逐级进行审查。村民小组填报并初审,村委负责复审,乡镇(街道)再审后报县林业局审核

(四)审核拨付县林业局根据乡镇(街道)报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表格进入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垫江支行上账。如信息有误,修改后再上账,直至完成上账。其直补流程:村民小组填报并初审→村委复审→公示→乡镇(街道)再审县林业局补偿系统审核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垫江支行上账林农

六、加强领导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一项重要措施,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指导小组,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负责人负责办理,真正把这项生态惠民政策落实好,把兑现工作抓好抓细抓落地,确保2021年度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21年垫江县各乡镇(街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控制面积表

(此页无正文)

垫江县林业局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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