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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939/2021-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垫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完成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2起违规开发活动相关整改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

林业局(牵头)、白家镇

整改目标

完成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2起违规开发活动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整改措施及成效

措施1.制定整改实施方案。一是拆除佛祖山金龙寺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展示台、观光台,恢复植被。二是对修建的道路恢复植被。2.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防范违规建设项目。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核查核实、依法整改发现的违规建设问题。

成效:1.我局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制定《垫江县污染防治攻坚百日大会战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巡查和监管,防止反弹。

2.白家、包家、坪山、三溪四个乡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估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涉及到的61个点位实行完善必备材料备案销号,实现了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涉及违规开发、违法建设等问题,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实施了整改。其中,高墩河电站、金升养猪场、大佛寺佛头均于20195月前拆除并复绿;水天福地度假村及农产品门市部等建筑物于201911拆除并复耕;佛祖山瓜果堆放场建筑、游客接待中心烂尾楼于20206月全部拆除并复绿,并分别落实了“一案一档”,已在市林业局销号。

3.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与自然保护区管控要求衔接,构建自然保护地从严管控的监督体系。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抽查、无人机勘察等方式开展抽查核实,落实专人开展日常巡护,对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8次,累计巡查地点462处,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整改时间

20213月底,长期坚持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程小琴746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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