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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森林防火封山令的通告的政策咨询问答

日期:2024-09-05

1.问:为什么要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答:首先,近年来,由于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占据了大多数,特别是在夏季这样的高火险期,由于节假日游人野炊、秋收后烧灰烧草等野外用火点多面广,屡禁不止,加之连晴高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使得森林火灾的风险大大增加。为了应对这一严峻形势,县政府有必要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通过封山禁火等措施,将火种与山林进行物理隔离,从而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在森林火险等级极高的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山禁火。这些措施不仅是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

2.问:森林火灾的主要危害?

答:森林火灾属于自然灾害,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大面积的森林火灾甚至会造成社会和政治危机。森林火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八大自然灾害之一,也是公共突发事件之一。

3.问: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有哪些?

答: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有人为火和自然火两大类,据统计,90%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引发的。人为引发包括以下几种原因: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3.故意纵火:燃烧秸秆、荒草、燃放烟花爆竹等。

4.问:森林防火期内“十不准”是哪些?

答:1.不准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2.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3.不准在林区内野炊、烧烤、燃烧篝火、玩火;4.不准在林区寺庙烧香点烛、烧钱化纸;5.不准在林区及林缘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焚香点烛、烧纸钱;6.不准在林区烧蜂窝、烧山驱兽、用电猎捕;7.不准在林区内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爆破、焊接、焚烧垃圾;8.不准在林区无证用火和小孩玩火;9.不准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10.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

5.问:发生森林火灾如何处置?

答:近年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农事用火亡人事故,均为涉事人员盲目扑救导致高温灼伤、浓烟窒息造成。因此,当发生森林火情时应当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然后立即拨打县应急局电话:74617050或者县林业局电话:74512259,等待专业人员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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