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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日期:2023-03-14
垫江县林业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信息公示









公示单位:垫江县林业局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违法行为人 案件类型 案由 决定书下达时间 办案主体 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
1 垫林罚决字〔2023〕第014号 余某某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3/3/2023 垫江县林业局 余某某于2022年5月至今在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5组,小地名卷洞桥处,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林地修建自用住房。我局聘请了垫江县森林资源监测站对余某某此次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占用的林地面积及林木损失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是:余某某此次修建自用住房占用林地的地类为竹林林地,林种为用材林,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面积0.012公顷,折0.18亩;损失竹子54株,无林木蓄积;正在修建房屋主体,林地耕作层遭到严重毁坏。 1.责令余某某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对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20元/平方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9元/平方米)一倍的罚款:120*29=3480元(大写:叁仟肆佰捌拾元整)。
2 垫林罚决字〔2023〕第015号 胡某某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3/3/2023 垫江县林业局 胡某某于2022年10月在垫江县曹回镇乐安村6组,小地名余家湾处,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林地修建自用住房。我局聘请了垫江县森林资源监测站对胡某某此次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占用的林地面积及林木损失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是:胡某某此次修建自用住房占用林地的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防护林,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面积0.0090公顷,折0.14亩;损失桉树林木7株,损失林木蓄积0.6立方米;房屋主体已修建一层,林地耕作层遭到严重破坏。 1.责令胡某某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对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40元/平方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9元/平方米)共计49元/平方米一倍的罚款:90*49=4410元(大写:肆仟肆佰壹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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