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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939/2021-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重庆市垫江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木材运输检查管理;负责法律法规授权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与防治管理;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培训、宣传及新技术推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疫源疫病监测。

(二)机构设置

根据垫江编委发【2010111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垫江县木材检查站内设机构:下设办公室、一分站、二分站、三分站等4个科室,垫江编办发【2011170号文件规定同意将重庆市垫江县木材检查站更名为垫江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编制数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70.72万元,支出总计1,070.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76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本部门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949.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0.80万元。本部门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070.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4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44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92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20.8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7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8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40.49万元,占31.8%;项目支出730.22万元,占6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9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已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2.6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0.88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44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3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已调整预算其他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6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98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费减少、部分森林资源管理经费已调整预算其他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54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9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已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7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58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下调

3)卫生健康支出8.0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导致。

4)节能环保支出26.20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6.20万元,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增加。

5)农林水支出928.98万元,占9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06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经费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3.0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总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7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检查验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林科院验收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检查验收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2.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7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规定。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到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本单位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绩效自评5项,涉及资金1012.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所有项目均按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和虚列支出使用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完成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面积34.6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2万亩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支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6万元,执行数为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已完成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面积34.63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29万亩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现。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023-746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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