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林业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垫江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0

一、总体情况

2024林业局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林业工作实际,规范和完善林业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2024年政务公开评估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办公会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主动做好机构职能、预决算、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数据等林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重点围绕林权改革、项目建设、森林防火生态修复林地资源审批等工作,全面反映全县林业发展情况,实现了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发布。同时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均为部分公开且已办结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坚持“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信息发布规范。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各个公开栏目和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拓展平台建设。一是在办公大楼设立1个政务公开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利用县级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在《垫江日报》、垫江电视台、垫江新闻网等媒体发布文字、视频等信息进行公开。

)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拟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二是每季度抽查系统政府网站建设运行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三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直面问题短板,加强整改落实。

二、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管理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工作流程还不够清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更新不及时、错字漏字情况。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重大决策草案意见征集数量较少。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加强信息宣传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民互动,提高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对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公开目录,不断提升公开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质量,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为林业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垫江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277;邮编:408300;电话:023-7451254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