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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成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助推林业执法工作

日期:2020-07-21

为落实“一个部门只有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垫江县借鉴已成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县经验,在县编委的指导下,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组建垫江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是增强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重大意义的认识。组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形成整体优势,有利于形成拳头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有利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有利于树立林业系统良好的对外形象,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

二是整合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职能职权。整合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以原垫江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和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为主体,组建垫江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14名编制,机构规格为行政副科级,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制科、林业执法一、二大队。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林业局名义,统一行使林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三是细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任务。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林地征占用、滥伐盗伐和非法经营、加工、运输木竹、林业种苗检疫检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涉林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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