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查获两起无证经营苗木案
近日,白家镇余某某和黄沙镇谢某某(女)涉嫌无证生产经营柑橘苗木受到县林业局查处。
经查,白家镇余某某在白家镇观斗村无证私自繁育柑橘苗0.5亩1000余株,黄沙镇谢某某(女)在黄沙镇八一村无证私自繁育柑橘苗0.25亩500余株。他们在没有建立和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未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苗木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和林木种子标签“三证一签”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销售自己繁育的良种柑橘苗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县林业局执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非法生产经营柑橘种苗的行为作出了责令整改、没收无证经营苗木及违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对没收的无证经营的柑橘苗木进行了焚烧销毁。
下一步,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涉林生产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依法规范苗圃经营秩序,促进林木种苗繁殖专业化、良种化。继续加大依法治种力度,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种苗生产经营者和林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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