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夯实法制建设根基。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的必学重点内容,纳入党委会会前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7场次,组织研讨交流5场次。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我县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有力、取得实效。
(三)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细化121项民政行政权力标准化事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流程图和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民政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完成3次联合检查,4次内部抽查,依法依规罚款5次,警告10次。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从严落实审查标准,聘请1名专业法律顾问,提供全局各类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四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局门户网等方式,及时按规公布政务信息,优化政务监督环境,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四)聚焦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对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按规定履行注销登记,已年检完成社会团体7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5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今年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2家、变更登记27家、注销登记13家。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2024年共检查民政服务机构423次,行政处罚5次,其中经济处罚1.6万元。三是精准实施社会救助。严格落实低保调标、刚性支出扣减、单人施保、渐退期、价格临时补贴等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2.6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3.9万人次。四是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每个村(社区)有2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五是持续强化区划地名服务。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程序,加强地名备案公告工作。目前,已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备案公告地名243条。六是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加大殡葬执法、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依法指导慈善募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坚决打击假借募捐名义从事违法行为。
(五)重视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利用“民政政策宣传月”“清明节”“七夕”“重阳节”等特殊时间节点,针对性地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养老机构、进社区等活动。组织300余人次进社区,强化对民政重点区域、特殊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派发民法典、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17000余份,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10月23日到长龙镇开展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
(六)积极化解矛盾,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依托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访、网“三位一体”受理群众诉求,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过程公开。截至目前,接待各类群众涉及社会救助、正常离任村干部补贴、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来信来电来访件共113件,未出现超期、回复滞后及其他人为因素引发的上访投诉、上市进京集访非访等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学习深度上还有差距。学用结合能力还不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升与加强。
(二)在执法力量上还有差距。民政部门的工作牵涉面广,涉及领域多,但专职执法人员较少、兼职执法人员知识储备不足和执法能力较弱,无法较好满足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
(三)在法制宣传上还有差距。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创新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一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大事项,把法治政府建设每项工作抓实抓具体。二要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要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三要严格依法履职。全县民政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职权法定,规范民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动态清理。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精神引领民政事业发展,以法治思维谋划民政改革,以法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衡量工作成效。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敢于执法、依法亮剑,把集中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二要加强执法工作创新。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积极探索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柔性执法等执法方式,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对不执法、乱执法、执法不严、程序不规范等行为的整治追责力度。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民政违法行政行为。
(三)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保障能力。一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要提升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好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配齐各类执法设备,确保民政执法更加规范。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三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应急演练,健全权责明晰、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针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切实抓好养老、殡葬领域极端环境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