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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895/2022-00172 [ 发文字号 ] 垫江民政发[2017]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垫江县民政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760)文件精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临时救助对象分类

凡符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规定的,具有本县户籍或实际居住生活在本县境内的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为确保救助更精准,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和自救能力,将救助对象分为四类:

A类:特困人员、孤儿;

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C类: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2)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D类: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

二、临时救助标准

()医疗困难临时救助

1年内因家庭成员或个人身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导致医疗支出过大,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仍难以维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暂无自救能力的,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1. 重特大疾病救助A类人员自付费用(指扣除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下同)达到300元,超过部分给予90%的救助,封顶线50000元;B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3000元,超过部分给予40%的救助,封顶线40000元;C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20000元,超过部分给予30%的救助,封顶线30000元;D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或者超过30000元,按以下比例分段救助:(1)自付费用30000()50000(),起付救助金额1000元,超过30000元的部分再给予10%的救助;(2)自付费用50000元以上的,起付救助金额3000元,超过50000元的部分再给予20%的救助,封顶线30000元。

2. 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除前款外,因身患重特大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AB类家庭或个人每年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患者本人不超过12个月的救助;C类家庭或个人每年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患者本人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D类家庭或个人每年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患者本人不超过4个月的救助。

()重特大灾()害临时救助

因家庭或个人遭受重特大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灾害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需特别救助的,A类人员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救助;B类家庭或个人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18个月的救助;C类家庭或个人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D类家庭或个人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4个月的救助。

()就学困难临时救助

家庭成员或个人接受非义务教育,生活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的,AB类家庭成员或个人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当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临时救助(含重庆市民政惠民济困补充商业保险等专项救助),在读期间根据家庭困难程度酌情给予救助;C类家庭成员或个人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当年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临时救助。

()其他特殊原因临时救助

在城乡低保制度和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或个人基本生产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以及家庭人均劳动力系数,救助标准不超过5000元。

上述救助确需超过救助封顶线才能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但救助额不得超过该类救助封顶线的3倍。

三、保障措施

()加强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有据、获助及时。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

()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工作,建好救助台账,对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2000),由乡镇(街道)审批救助。原则上临时救助金采取打卡发放,并履行签字手续。

()严格调查审核。各乡镇(街道)要树立临时救助资金是“救命钱”、“高压线”的意识,加强入户调查,进一步完善审核程序,确保救助精准及时。要建立审核专家库,引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集体审批。要加大公示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系统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推进网上申请审批,通过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信息化管理,做到申请要素齐,审核手续全,救助情况清,数据统计准,确保申请简便,审核及时,审批透明,救助精准。


垫江县民政局  垫江县财政局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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