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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895/2024-001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垫)民政安全罚当〔2024〕4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垫)民政安全罚当〔2024〕4号 垫江县童芯养老服务公寓 童*金 92500231MA60QNMD9T 垫江县童芯养老服务公寓未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应予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七款。 罚款0.1万元 2024/7/2 垫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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