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2895/2026-0004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4 |
垫江县民政局关于终止重庆寿众老年人健康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资格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渝民规〔2026〕3号)要求,我局近期委托桂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已经评估的1800余名评估对象,按不少于1%的比例进行了失能等级复评。
复评结果显示,在抽取的210名复评对象中,共有30名老年人的实际失能等级与初评结论不符,错误比例较高,已明显超出正常误差范围。为严肃政策执行,确保补贴发放公平公正,经我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一、终止评估资格。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终止重庆寿众老年人健康评估有限公司在我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中的评估资格,并终止其参与本县范围内各类民政相关评估项目的资格。
二、退还评估资金。针对复评中发现评估结果不一致的相关对象,其所涉及的评估资金将予以退还,并按规定退回至指定财政账户。
公示期为7天(202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向垫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科反映。电话:(023)74681892。
特此公示。
垫江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