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2895/2022-00169 | [ 发文字号 ] | 垫江民政〔2018〕8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5 |
垫江县民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原文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落实工作。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垫江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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