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垫江县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风险圈划定及分区管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垫江县疫情防控风险圈划定及分区管控工作预案(2021年11月版)》(垫肺炎组办发〔2021〕78号)文件要求,确保在全县民政领域突发阳性个案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后能迅速高效、科学有序处置,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垫江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垫江县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风险圈划定及分区管控工作预案
一、启动条件
县民政领域突发阳性个案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立即启动疫情防控管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管控重点区域(阳性个案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
二、工作目标
对疫情防控管控区域实施精准管控,确保疫情不扩散。
三、工作流程
(一)及时划定风险圈
县民政领域内发现阳性个案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后,由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同步请示县疫情防控风险圈划定县级专家组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个风险圈。具体划分原则如下:
1.封控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机构或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至隔离管理前,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同样划为封控区。
2.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至隔离管理前,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
3.防范区:县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
(二)立即开展流调溯源
民政领域突发阳性个案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由局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立即向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县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求密切配合开展排查流调,锁定其活动轨迹和关联人员,同步启动民政领域全员核酸检测、加强潜在风险排查。
(三)从严从快实施分区管控
1. 封控区管控措施:对民政领域突发阳性个案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所在民政服务场所(含民政服务机构、直属单位及局机关本部)立即根据县上要求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主要做好以下事项:
①协助配合管控专班开展管控工作。配合做好由属地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卫生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公安民警参与形成的封控区管控工作专班的工作。
②涉疫民政服务场所立即自行封闭管理。配合县公安局、县交巡警大队做好管控工作,停止区域内一切聚集活动及集中办公。
③做好隔离。一是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做好信息登记,弄清涉疫民政服务场所内所有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是协助属地乡镇(街道)做好涉疫民政服务场所内的基本生活物资保障。三是配合管控专班做好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四是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做好隔离后生活垃圾的处置。
④配合做好环境消杀。
⑤配合做好要求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隔离之日起,前7天每天检测1次核酸,第14天实施“双采双检”。每隔3天开展一次血清双抗体检测。开展采取多轮次全员核酸检测)。
⑥封控管理区域的解除。该区域内14天内没有发现感染者,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闭管理时限后,由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县专家评估意见,经专家组评估合格后,宣布解除封控管理。
2.对民政领域突发阳性个案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所在民政服务场所(含民政服务机构、直属单位及局机关所在地)如划分为管控区,具体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①做好由属地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卫生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公安民警组建的管控工作专班配合工作。
②配合做好实施封控管理。一是配合严格人员管理。协助做好涉疫民政服务场所内的人员管控,确保场所内人员不进出,社会车辆禁出入。场所内人员就医需求报管控专班统筹安排,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二是停止一切聚集活动和集中服务。
③配合做好隔离。一是配合管控工作专班做好信息登记。二是按照管控区要求,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出场所、不聚集,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以有序开展非聚集性活动等。
④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根据管控区要求,开展多轮次全员核酸检测(在第1、4、7天至少各开展一次)。
⑤封控管理区域的解除。7天内3轮核酸检测没有发现感染者,由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县专家评估意见,经专家组评估合格后,转为“风险区周边区域”管理7天。按照“风险区周边区域”管理7天无新增病例报告,则解除管理。
3. 防范区管控措施:民政服务场所(含民政服务机构、直属单位及局机关本部)被划分为防范区的,要严格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具做好以下事项:
①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通行码、亮健康码通行。
②不聚集不串门,在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实施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外出,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非必要不离开风险区周边区域,确要离开的,凭72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靠前指挥,确保民政领域出现突发阳性个案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后能迅速高效、科学有序处置,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各直属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风险圈划定及分区管控工作。
(二)加强值守,畅通信息。民政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负责人)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在状态,不得擅离岗位。严格落实民政服务场所“日排查日报告日整治日清零”制度,强化疫情防控风险圈划定及分区管控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督查,严肃追责。民政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旦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和单位,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