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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8 |
垫江县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0〕3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
二、项目内容: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8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
三、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12月。
四、资金来源:2024年市级彩票公益金9.6万元。
五、项目负责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3-74517378。
六、项目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31人(本年新增27人),进行资助,每月发放资金800元,发放10个月,共发放资金12.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2万元)。
七、项目效果:通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我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并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助学金足额发放至本人银行卡中,从而减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上学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学习、生活质量,有力地保障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积极宣传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及工作成效。
垫江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