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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日期:2021-12-23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3份);(2)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原件3份);(3)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如业务主管单位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需提供同意变更文件);(4)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3份);(5)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原件3份);(6)交回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1份)。



政策原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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