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社会救助】家庭消费支出水平超过哪些情形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日期:2021-12-28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排危、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等唯一住房)或标准装修住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

()有非公派出国留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交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学费(每人每年)在民办学校读书的。

()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的。

()自费购买商业保险,每人每年交纳保险费用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的。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8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