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工农南路348号(垫江县民政局机关办公楼305室)
联系电话:023-74512561
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mzj/
(一)负责贯彻执行民政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县内乡镇(街道)之间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界线管理工作。
(五)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全县道路、桥梁、新建居民区等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县城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及拟订有关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负责牵头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负责贯彻执行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
(十一)负责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垫江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拟订有关措施。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后,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3.与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垫江县民政局会同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垫江县行政区划信息的行政区划图。
(一)办公室
(二)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三)区划地名科
(四)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科
(五)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