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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垫民许准字〔2024〕10号)

日期:2024-03-18

重庆市垫江县建筑与房地产开发协会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垫江县建筑与房地产开发协会地址变更为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3号10幢(第2层);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夏*武


垫江县民政局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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