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垫民许准字〔2025〕14号)
垫江县高峰镇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站: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垫江县高峰镇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站注销登记。
垫江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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