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垫江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垫民许准字〔2026〕8号)

日期:2026-02-06

垫江县教育学会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垫江县教育学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程*生;准予你会地址变更为:垫江县文笔大道北端垫江县教委205室



垫江县民政局

2026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