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895/2021-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垫江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预算公开,由于网址迁移原因,造成部分数据缺失,现进行补充公开,公开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时间要求。

一、单位基本情况

垫江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行政正科级。内设机构:5科1室,下属7个事业单位。具体是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办公室。垫江县社会福利院、垫江县殡仪馆、垫江县救助管理站、垫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垫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垫江县民政管理所、垫江县殡葬管理所。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规章制度,拟订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5.研究拟定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村组建制调整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县内乡(镇)之间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日常界务管理工作。

6.承办我县地名和市镇街道命名、更名的审核、批报;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做好地名档案的收集、建档和管理工作。

7.研究拟订全县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

8.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我县社会福利彩票的管理、发行、销售工作及市福利彩票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贯彻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发〔2019〕2号)要求,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整体转隶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委,将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保局,将救灾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

1.办公室

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综合性文件和机关各种规章制度;承办局会议会务;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目标考核、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及督查督办、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计、车辆、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基建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工、青、妇和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及其他机关事务。

2.社会救助科

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规划、实施办法;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承办精简职工和遗属等社会救助工作。

3.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发行有关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

4.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

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草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申报县内行政区划调整、全县地名命名等工作;组织承办省级、县级界线的联合检查和负责全县界线管理工作的指导及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殡葬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工作。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5.行政许可服务科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承担全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6.民间组织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民间组织;承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管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725.5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725.52 万元,比2018年增加2418.3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59.29 万元,比2018年增加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综合目标奖调标、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调标、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266.23万元,比2018年增加2114.34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儿童福利资金2019年提前下达我单位,抚恤补助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孤儿补助标准都有所提高。主要用于抚恤、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80.7万元,比2018年增加 298.7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销量增加,福利彩票分成增加。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2.2万元,比2018年减少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3.99万元,比2018年减少3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1万元,比2018年减少5.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8年减少0 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7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24.46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9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8266.2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5辆,特种专业用车6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抚恤(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退役安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社会福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十二)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十三)临时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十四)其他生活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五)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反映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安排的支出。

(十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刘雪娇  电话:023-74668513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