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垫江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优化调整了“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老年人“三项补贴”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全年共发布信息462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139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19条,政务活动类信息10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科室(单位)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局在办公大楼底楼设立3块固定公开栏1个政务公开意见箱1块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公开民政相关动态信息;在福利院、救助站、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民政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栏,重点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利用县级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在《垫江日报》、垫江电视台、垫江新闻网等媒体发布文字、视频等信息52条次利用各道)宣传栏、各村(社区))务公开栏,将惠民政策、村(居)务日常事务、城乡低保对象等情况及时进行张贴公开结合每年的“社会救助宣传月”进行政策解读公开,全年印制民政惠民政策小册子3000册、宣传单5万张,及时发放到居民手中通过各村(居)委“阳光村(居)务微信公众号”对党务、政务、财务、服务等村级事务和各项惠民政策进行公开等,全年累计发布信息9000余条

()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仍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手段和形式比较单一、影响力不够等。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二是不断拓展公开形式,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加大民政业务政策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垫江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邮编:408300;电话:023-745125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