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资金管理。根据民政专项资金性质和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对照上级专项资金文件用途,分门别类建立资金台账,每月定期申报用款计划,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
二是加强运行监督。单笔支付超过100万需向财政申请大额报备;做好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和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对于中央补助列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打上热点标识,填写到人到户明细表,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行明确。防止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队伍学习。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财务工作培训,切实加强财务人员的政治意识、财会知识和实用经验,增强了执行财政政策的能力、业务操作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