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能力水平。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六同步、三纳入、一共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是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2024年全县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1家,变更登记26家,注销登记17家,完成70家社会团体,10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385家,其中社会团体17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10家。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明确行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使用和管理,严格查办违规收费行为。全县累计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51家,调整和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6家,查处需整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57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