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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4714 [ 发文字号 ] 垫江民宗发〔2021〕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关于同意解决垫江第十中学校创建民族特色文化示范校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的批复

垫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解决垫江第十中学校创建民族特色文化示范校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的批复


垫江第十中学校

收悉你单位《关于解决垫江第十中学校民族文化建设项目经费的请示》(垫十中文20218)。经县委统战部2021年第26次部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将2021年度第三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分配给你们,用于解决垫江第十中学校创建民族特色文化示范校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垫江第十中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公示、监管和使用,并于20211120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县民宗委。


垫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813


乡村振兴局:7451666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djxfpk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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