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牧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按要求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确定后,以正式文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委(纸质件一式六份及电子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经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在当年内按原程序报批。
2.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业主按要求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确定后,以正式文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