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牧业】制种奖补对象有哪些,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是奖企业。对在垫备案且亩均产量达50公斤以上的企业实施奖励,亩产超过50公斤部分按0.5元/公斤标准对超产部分计奖,企业需在支付农户种款、村集体组织费后申报领取制种奖励。
二是奖乡镇。对协助企业落实制种基地与收储用地、履行服务和监管职能的乡镇实施奖励,按当年制种企业在辖区内获奖总额同等计奖。
三是奖农户。采取“面积+产量”结合的方式,对开展水稻制种且亩产达50公斤以上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奖励,基础性奖励200元/亩,另外对超过50公斤部分按2元/公斤标准计奖,增产奖励部分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是补保险。设立水稻制种专项保险,农户可自愿选择参保,每亩保费160元,按85%的标准即每亩136元(中央财政补贴40%、市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15%)对参保农户给予补助,剩余15%即每亩24元由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交纳,实现政策性保险全覆盖。
五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水稻制种社会化服务按每亩补助160元(机耕30元/亩、机械育插秧50元/亩、机防30元/亩、授粉50元/亩)标准计补,补助资金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经费直接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制种农户在支付社会化服务费时,等额减付财政补助资金。
六是设立制种风险金。设立制种风险保障金,对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避免现象而基本绝收(亩产低于50公斤)的制种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政策托底,常年预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