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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94B/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垫江县畜牧生产站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畜牧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制订畜牧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完成各级部门下达的畜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任务。3、负责畜牧业技术、畜禽品种、饲料牧草(饲草)品种及其栽培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和指导。4、负责畜禽繁育改良,畜禽资源、草原及牧草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5、负责畜牧业项目申报、实施,畜牧业科技人员培训。6、委托承担种畜禽、牧草种子、畜牧“三品”、生鲜乳等监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畜牧生产站所设置的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产业发展室、安全监管室。各科室职责如下:

1.办公室:政策调研、文秘、议(提)案办理、信访、档案管理、信息,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物资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与调度。

2、产业发展室: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畜禽监测统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基本建设工作。

3、安全监管室: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经营环节、畜禽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畜牧行政许可,兽药及药残、兽用抗生素、饲料质量安全、“瘦肉精”、生鲜乳专项整治及监督监测工作。内审监察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40.84万元,主要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利用及农业生产发展经费拨款减少80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2万元,农林水支出 1045.24万;支出较去年减少840.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55.2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9万元,比2021年减少60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8万元,比2021年增加14.39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增了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67.92万元,比2021年减少855.2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利用及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减少,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35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垫江委办发2014〕3号文件规定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压缩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9.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马建军 电话:023-74687359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收支总表

7.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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