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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94B/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垫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动植物检疫、农村宅基地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相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沼气安全、露天焚烧秸秆、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兽医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负责全县农机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处理。

7.指导乡镇(街道)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9.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9名。设支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设立办公室、法制科、农业执法一大队、农业执法二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2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上年结转8.1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减少161.96万元,主要是制种大县项目经费拨款减少756.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2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万元,农林水支出719.5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1.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26.5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88.5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43万元,比2021年减少1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17万元,比2021年增加32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5.26万元,比2021年减少49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制种大县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垫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比2021年增加6.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1年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1年增加5.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车增加为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7.27万元,比上年增加79.01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扶霞  联系方式:023-74667315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单位收支总表

7、单位收入总表

8、单位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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