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94B/2022-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9 |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全县扶贫方案。统筹、协调和组织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垫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负责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垫江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l.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县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地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5.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农业农村委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发展计划科、产业发展科、畜牧发展科、扶贫开发科、科教与市场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法规与行政许可科、“三农”调研室等11个科室。
2.本部门下辖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垫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垫江县果品蔬菜管理站、垫江县植保植检站、垫江县农业生态服务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垫江分校、垫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站、垫江县畜牧生产站、垫江县蚕桑站、垫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垫江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垫江县水产站、垫江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扶贫发展服务中心等15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40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7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826.31 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7276.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74.44万元,农林水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5103.73万元,上年结转减少8401.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40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7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0.70万元,农林水支39818.2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7276.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74.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701.9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74.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74.11万元,比2020年增加1567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6.38万元,比2020年增加574.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一个单位垫江县扶贫发展中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定额)增加,健康休养金和目标奖标准提高、工资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577.73万元,比2020年增加1510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项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0.11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预算;公务接待费23.4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生猪保供项目、环境保护任务增大、新增双十工作、新增扶贫发展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71万元,比2020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基本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9.63万元,比上年增加39.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服务定额增加;二是执法支队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7.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297.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2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蒋老师联系方式:023-74521651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整体绩效目标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