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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依托垫江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惠农政策、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专栏,发布信息400余条,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政务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未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及时发布重要信息,解读重要政策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切实加强发布前的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在县政府办公室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强化栏目信息更新,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优化审核、考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的问题

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部门、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充分的问题。

(二)2023年改进工作措施

1、发挥考核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2、认真提高对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的编写质量,充分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做到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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