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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依托垫江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惠农政策、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专栏,发布信息320余条及时调整班子成员信息并上网公示,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涉农补贴、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等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及时、规范公开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政务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及时发布重要信息,解读重要政策。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头抓,各科室、站所责任人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政府信息管理员,切实担负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信息发布责任;完善各项保密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为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网上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及时补充完善本单位上网公开和直接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县政府办公室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强化栏目信息更新的同时,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以制度为保障,通过优化审核、考核机制,强化用权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定期进行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4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发挥考核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各科室、站所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对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的编写质量,充分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做到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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