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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农固本 安民强基

日期:2020-08-27

我们本期推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专刊,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为推进乡村振兴加油鼓劲。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是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但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基本农情也没有变:农民多耕地少,低收入群体数量大占比高,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我们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之历史方位、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深刻领会中央首次就农村工作专门制定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台《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实践成果、鲜活经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成为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特别是农村工作部门的同志,须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完善推进机制,将《条例》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交上合格答卷。

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要按照《条例》要求,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从改革、投入、科教、规划、法治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圆满完成农村工作主要任务。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规矩方圆,成以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构建了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要求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省委书记负总责,市委书记统筹协调,县委书记一线指挥,乡镇书记抓好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具体执行,并对他们的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各级党委要把《条例》的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好督查考评指挥棒,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对恪尽职守、敢担当善作为的,在选拔任用、评先表彰时优先考虑,正向激励;对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执纪问责,确保《条例》落实落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坚定乱云飞渡仍从容的信心底气,增强踏平坎坷成大道的决心力量,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谱写党管农村工作时代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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