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4-01


根据《关于印发〈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分解方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社保中心主任、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指导全县人社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学习教育。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先后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闻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闻稿)》《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三)大力推进普法宣传。一是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重庆市人力社保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版)》《人力社保优惠政策汇编(企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内容,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组建12普法宣传队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深入宣传,各责任单位(科室)牵头的普法宣传队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监所、中介机构等,开展了送法宣讲活动。三是充分用好线上宣传平台。利用垫江电视台、垫江日报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移动通信终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广泛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向新媒体推送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涉及民生的相关人力社保法规政策问题解答,营造浓厚的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宣传氛围,增强普法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提升了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许可的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对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齐全的,在审核通过后给予行政许可;对申请行政许可但暂未达到条件的申请单位,指导其依法依规尽快创造条件取得行政许可;对确实无法达到行政许可单位经营条件、不能取得行政许可的一次性告知。此外,对于电话咨询业务,通过微信、QQ等方式一对一联系企业或个人,明确材料清单和事项流程,全程跟踪指导,真正为企业或个人服务出便利,服务出实惠。二是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理10个打包一件事一次办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的目标,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了80%以上。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和县政府要求,我局对所有权力事项编制了服务指南,服务指南明确规定编制事项名称、对象、法定依据、办理条件、收费依据、办事地点、咨询电话、需要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示范文本等要素,并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垫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查阅。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烦琐手续,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全局保留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并编制了办事指南,同时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共梳理出55项行政权力,并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法律法规及市局要求进行调整完善。公布三级四同公共服务清单,对行政许可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三级四同公共服务清单等3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清单的实效性、合法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对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实行随时抽查和定期年检制度,检查中对承诺事项未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给予诚信惩戒,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构要求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按规定取消相应资质,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对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加强跟踪监督,对不按规定办理的,一经查实,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局党委另行处理。四是有序推进人社和社保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建成集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场所。五是建设全县人社系统的好差评服务系统,完善人社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了人社整体服务质量。

(五)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杜绝滥用职权行为发生。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明确权利和义务,做到合法守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依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严谨规范。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标准实施处罚,确保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二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及时在系统库中补录、完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共有18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三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聘请3名取得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担任人力社保系统公职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公职律师全程参与我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工作。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应诉案件18件、行政复议5四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行政负责人出庭的要求,一般性行政诉讼案件由科室经办人员出庭应诉,案件复杂由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局长出庭应诉,影响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局长出庭应诉。在应诉过程中坚持一案一汇报的工作制度,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高质量。

(六)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集中学习、案例研讨等方式,组织大队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对重大、疑难案件开展案例研讨,提升案件质量。组织安排监察人员参加人社部、市人社局举办的各类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狠抓建章立制,确保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通过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近年来,修订完善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劳动监察大队首问责任制度》等10多项制度办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始终坚持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上门培训的方式,利用法制宣传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对企业主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后,大队每年对全县各级清欠办、项目负责人及房建公司开展集中培训,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通过设立集中宣传站、印制宣传资料深入企业一线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宣传政策法规,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2021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群众来访咨询5103973人,协调处理来访投诉88件,办理欠薪类信访件92件,办理欠薪线索平台投诉58件,立案 8件,帮助1522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516.9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涉及6388.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累计对全县208户次企业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评价A级企业56户,B级企业152户。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45户企业(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户,其他用人单位33户)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两金三制等源头根治机制的落实,继续坚持每月调度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全县在建项目两金三制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全县各单位上报65个在建项目两金三制实现全覆盖。四是举报投诉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全县举报投诉网络,实现欠薪投诉县级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信息互通。2021年以来,县治欠办共交办各责任单位案件隐患36件,已处置26件涉及249242.6万元,其余案件正在积极处理中。五是齐抓共管形成六位一体的清欠工作机制。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处置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隐患,按照属地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妥善处置;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七)依法公正处理争议案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聚焦快办案、办好案的中心任务,着力防风险、优服务,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案件,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和仲裁的准司法制度优势,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处理争议案件507件,涉及劳动者625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法定时限结案率100%一是夯实多层级基础,队伍建设提质明效。通过志愿申请、择优选拔,选定了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好、服务意识强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志愿者队伍,每名志愿者分别联系34个乡镇、10家中小微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规范用工管理,防范化解劳动争议风险。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配备兼职调解员204名,成立县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兼职调解员各2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二是开展零距离服务,普法宣传便民高效。深入园区、企业、乡镇(街道)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针对性开展集中培训、法制体检11场次。对用人单位进行争议源头预防指导,提高用人单位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争议发生。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等方式,灵活地将仲裁庭设在企业、社区、病房等场所,让当事人感受到零距离服务有效减轻维权成本,达到解决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以来,现场调处争议16件次。邀请企业管理人员观摩仲裁庭审,了解仲裁流程及企业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仲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畅通调裁审渠道,仲裁效能提速增效。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构建五位一体调解体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衔接,构建多元化调解模式,有效分流化解劳资纠纷畅通裁审衔接机制,与法院建立信息沟通、裁审协助、定期回访、调解联动等工作制度形成相对统一的法律适用意见,增强公信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以减少诉累,定分止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关系呈多元化、复杂化趋势。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主体多元化、诉求多样化、规模扩大化、矛盾尖锐化及复杂性、群体性、敏感性等特点追索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案件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劳资双方矛盾尖锐,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一旦处理不慎,将影响社会稳定。

(二)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上升。在工伤认定行政应诉案件中,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会穷尽一切法律途径,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以达到拖延赔偿或减少赔偿的目的,导致工伤认定的行政应案件的增幅较大,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不利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待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工作中,因刑事案件属于终身责任制,加之部分法律条款不明晰,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是否有能力支付的认定存在分歧,争议较大,导致案件移交难,判决难。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要求,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树立学法用法意识,提高法治理念,切实从思想上引导,从行为上规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创新优化依法行政方法和手段,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加强与审判机关、有关行政部门交流,共同探究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的有效办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三)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采取专题培训、以案释法、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提升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水平。主动上门服务,加强争议预防,从案后处理转向源头治理。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政策解读、送法上门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进一步主导普法宣传的主动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