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人社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社保事务中心主任、就业人才中心主任,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长办公会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指导全县人社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学习教育。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先后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三)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2023年4月,分别在县人流集中地开展了普法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接受群众政策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开展送法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全县组织开展“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及“三进三送”活动。今年以来,政策宣讲服务企业2172家,发放政策包3000余份,受众人数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0余个。三是努力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如垫江电视台、垫江日报、公交车媒体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移动通讯终端、垫江论坛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向新媒体推送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人力社保法规政策问题解答,增强普法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四是举办工伤预防政策暨“律动重庆”集中培训,作为重庆市工伤预防项目试点区县之一,县人力社保局积极开展我县工伤预防工作。培训聚焦我县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有关工伤预防工作,采取线下培训、同步网络直播的方式开展。来自我县70余家企业的140余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线下培训,800余人观看了在线网络直播。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扎实抓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工作。全力做到信用信息收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做到全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强化了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扎实做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对照《重庆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川渝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区域协同试点实施方案》等要素内容,修订完善人社分中心、社保分中心及26个乡镇(街道)社保服务大厅的服务指南,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层级、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承诺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让企业群众所见即所办,杜绝差异性。三是大力推行民办职业学校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60个,其中民办职业学校许可事项15个,特殊工时许可事项12个,劳务派遣许可事项15个,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18个,制作电子证照签章36个,网办率100%。四是围绕问题抓整改落实。对“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清单,结合考核管理办法,细化业务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等方面,坚决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全面客观总结人社工作现状,分类梳理业务申请、办理、审核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严查严管,完善职工考核管理制度,对业务申请、办理、审核和监督进行流程再造,建立便民利民、监督到位的工作流程;对服务内容建立公开公示制度,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和投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满意度。五是依托“12345”政务热线解决问题。推动“12345”热线案件即时受理、专人办理,坚持对群众诉求进行分析研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各类案件123件次,办结率98.4%。
(五)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杜绝滥用职权行为发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依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严谨规范。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标准实施处罚,确保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二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及时在系统库中补录、完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共有49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三是实行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聘请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担任人力社保系统法律顾问,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等工作,全程参与我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5件、行政复议11件。四是坚持执行领导出庭制度。加大领导出庭应诉力度,确保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在应诉过程中坚持一案一汇报的工作制度,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高质量。
(六)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集中学习、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办案水平。组织安排监察人员参加人社部、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的各类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狠抓建章立制,确保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通过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近年来,修订完善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劳动监察大队首问责任制度》等10多项制度办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始终坚持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上门培训的方式,利用“法制宣传月”到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企业主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对全县各级“清欠办”、项目负责人及房建公司开展集中培训,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通过设立集中宣传站、印制宣传资料深入企业一线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宣传政策法规,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2023年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理欠薪线索或隐患470件3444人,涉及5027.2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4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累计对全县250户企业开展了守法诚信评价工作,评价A类企业88户,B类企业161户,C类企业1户。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41户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强化“两金三制”等源头根治机制的落实,全县各单位上报44个在建项目“两金三制”实现全覆盖。四是举报投诉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全县举报投诉网络,实现欠薪投诉县级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信息互通。2023年以来,县治欠办共交办各责任单位案件隐患102件,涉及1101人1369.02万元。
(七)争先创优公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成立垫江县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动处置中心,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仲裁、诉讼前端得到高效化解。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即围绕“联处中心”的主线任务,建立容缺受理、联合办理、全程代办、邮寄送达等制度,实现“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业务闭环。借助12333平台、易简裁平台、智慧人社平台,探索方便、及时、快捷办理劳动纠纷事项,以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做到及时、便民。二是实现一站办理。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将仲裁调解前置,坚持调解优原则。开展通过线上线下对群众办事请求拟提交的材料清单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齐全的,帮助或者指导群众填写、录入、上传相关材料、信息。设置“综合办事窗口”,整合就业、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业务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服务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以全程网办、就地批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劳动者异地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最多跑一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办事过程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调解仲裁服务事项,按照“受办分离”模式,对综合办事窗口进行充分授权,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加强前台和后台业务的协同,确保案件准确受理、即时调解、限时办结。一方面加强各乡镇 (街道)、村居委信息沟通,定期报送一般性集体案件,即时报送重大集体案件,并指派专人跟踪指导、落实。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办案机制,提升仲裁办案能力。充分发挥仲裁委员会职能,探讨处理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2023年以来,处理劳动人事、工伤赔偿争议案件358件,调结金额达400万元,涉及劳动者358人,案件结案率100%。协同调解案件863件,及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80.4%以上,协议履行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随着劳动仲裁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和新型争议不断出现以及仲裁事项日益复杂化,我县劳动仲裁工作面临“案多人少”、仲裁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的局面。
(二)建筑领域欠薪问题仍然突出。经过长期的建筑领域乱象整治,仍然存在部分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尤其无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带队参与施工,导致建设单位、包工头、农民工之间形成长期“债务链”,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欠薪问题化解难度大。
(三)劳动者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在离职时往往也直接离开没与用人单位签订离职协议或掌握相关拖欠依据,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矛盾纠纷治理,确保大局稳定。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方法,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基层调解、驻点调解、巡回仲裁、仲裁员分片联系作用,促进矛盾和问题尽量化解在基层。
(二)发挥基层调解作用,提高劳动仲裁质量。加大基层、企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充分发挥仲裁委成员单位作用,劳动纠纷排查处置齐抓共管。探索调解优先,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支持调解力度,做到快接、快调、快立、快审、快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欠薪隐患案件处置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外公布各级“清欠办”举报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工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并化解矛盾隐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对受理的举报投诉建立台账,书面交办各责任单位,明确办理时限,一件一件办结销号,防止出现投诉无门和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及时处置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办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的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对采用非法手段讨薪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对被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时向信用中国平台上报公示。
(四)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继续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人社领域矛盾纠纷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普发性问题持续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积极引导群众养成尊法、守法的价值观和行为观念,倡导群众运用法律法规依法维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