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领域>就业信息>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情况

垫江县2023年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等级公示

日期:2023-11-22
        

按照《关于印发〈垫江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人社发〔2017〕19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垫江人社发〔2023〕205号)要求,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7日(5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县就业人才中心1楼大厅综窗2

通信地址(邮编):408300                        

联系电话:023-74636076

联系人:徐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2023年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绩效评估等级公示名单





垫江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垫江县2023年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绩效评估等级公示名单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名称

绩效评估等级

垫江县电商直播创业孵化基地

良好

垫江县杠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良好

垫江未言孵化器

不合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