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5567837689/2022-0007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2 |
关于开展垫江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县外考核选调教师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2月15日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垫江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县外考核选调教师简章》和2022年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延期举行垫江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县外考核选调教师现场报名和考核的紧急通知》,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资格审查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于后: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9:00至17:30。
(二)地点:垫江县教委办公楼底楼。
(三)已网上报名者只参加资格审查。
二、考核时间
(一)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6:30。
(二)地点:垫江县委党校。
三、其他事项
所有考生须遵守重庆市实时疫情防控政策。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认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资格审查当日,考生须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者,后果自负。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3-74669348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垫江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县外考核选调教师考核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在资格审查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实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当天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当日,建议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报名资格审核地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核工作人员进行核验。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资格审查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资格审查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资格审查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在资格审查地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核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核场所、备课时须佩戴口罩。考核时摘除口罩。
(四)在考核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场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核时间不补,考核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核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周围聚集,考场不提供停车条件。考核结束后,考生即时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视为认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通知公告,掌握考核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 资格审查前21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 资格审查前14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 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 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 资格审查前14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参加资格审查时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