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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日期:2023-12-06


垫人社监理〔2023〕4号



重庆捷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554076576C 

法定代表人:古红霞          

职务: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173******313

住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8号友豪万商城A区14栋6楼2B-3号。

经调查,你公司承建的“重庆正清药品包装有限公司新建2号窑炉基础项目”拖欠许振学、邱万君、韩永丽等27人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期间工资213034(大写:贰拾壹万叁仟零叁拾肆)元。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1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足额支付许振学等27名劳动者工资213034(大写:贰拾壹万叁仟零叁拾肆)元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你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垫江县月阳路87号劳动小区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3-74511190


附件:重庆捷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表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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