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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金科金辰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日期:2024-11-26

重庆金科金辰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六角村便民服务中心104办公室)“董事长、总经理、运营管理部部门总监、工程经理、市场发展总监、财务总监、系统构架师”七个岗位在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2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请将此批复件及你单位《关于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申请》向公司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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