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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重庆同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08-22

重庆同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您单位于2025年8月20日向我局提出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变更、人力资源服务变更事项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54号)相关规定,决定准予您单位住所变更为:重庆市垫江县白家镇烟坡村3社党群服务中心1-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编号:5001522021010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编号:(渝)人服证字〔2025〕第2900000813号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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