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5567837689/2020-001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3 |
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四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五是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七是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引进办法。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八是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本地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制度。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九是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十是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是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是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十四是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十五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是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文办会、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意识形态、安全、机要、保密、宣传、档案、统计、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
2.法规科(信访科)。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综合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依法指导督办违法案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监督管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咨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基金监督举报事项,依法指导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处理措施。负责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处置涉及领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统计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
3.人力资源管理科。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城乡劳动者就业援助等政策。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拟订相关配套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督促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和开展绩效评价。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落实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贯彻执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统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垫江县职称改革办公室)。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市级专家推荐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引进办法。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工作、服务或定居政策以及国(境)外机构在渝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交流合作等工作。
5.事业单位管理科。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遴选调配、聘用合同、人员交流、年度考核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6.劳动关系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及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统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延续。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的审批。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7.社会保障科。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参与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负责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特殊工种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姓名、出生时间、工龄认定。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负责国有破产解体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负责企业职工和个人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人才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工龄认定。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和退休待遇审批及监管工作。
9.教育培训科。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开遴选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三)下属单位主要职责
1.垫江县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操作办法和业务规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三是组织制定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四是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日常工作;五是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六是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垫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劳动就业及人力资源法规、政策,提供就业和人才交流公共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二是负责组织实施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三是负责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指导县就业训练中心建设。四是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承担社会人才交流、引进、测评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公共服务。五是负责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六是负责人力资源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人员中流动党员的管理。七是负责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法规、政策,承担失业保险有关业务经办工作。八是负责就业及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九是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十是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垫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二是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三是委托承担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4.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政策法规。二是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是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四是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五是负责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5.垫江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开发的政策法规。二是负责全县职业技能等级的考评、鉴定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三是组织办理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申报工作。四是负责考评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四)单位构成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行政正科级。内设机构: 八科一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科)、人力资源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垫江县职称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社会保障科、工资福利科、教育培训管理科);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4个: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垫江县社会保险局、垫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垫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属事业单位1个:国家技能鉴定垫江县技能鉴定所。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人力社保局根据《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公务员管理职责划转至县委组织部,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转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转至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342.01万元,支出总计5342.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342.0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0.4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2.70万元,占90.7%;其他收入499.31万元,占9.3%。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34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289.90万元,占42.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59万元,减少31.7%,主要原因是社保局2019年度年末结转0.06万元,就业人才局2019年度年末结转69.19万元;局机关和监察大队2019年度年末结转271.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96万元,减少0.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39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59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社保局2019年年末结转0.06万元,就业人才局2019年年末结转69.19万元;局机关和监察大队2019年年末结转271.47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96.60万元,占9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1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2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43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127.8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3万元,增长1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4.44万元,较上年减少481.5万元,减少1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1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35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耗材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下降5.4%。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78批次14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35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承办第二届“巴渝工匠”杯全国职业能力建设系统乒乓球邀请赛、县2019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推介会、第三届创新创意大赛、全县公务员档案标准化整理移交、2019年参保人数补缴人数增加等工作任务,加之物价上涨,耗材增加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委托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2144.0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5至6级老工伤伤残津贴项目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如下:2019年5至6级老工伤伤残津贴享受人数任务数8人,实际完成8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表10)。主要产出和效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老工伤人员利益,化解矛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专项名称 |
5.6级老工伤伤残津贴 |
联系人 |
胡榕74667960 | |||
主管部门 |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预算单位 |
垫江县社会保险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资金 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16 |
16 |
16 |
100 |
||
其中:市级支出 |
/ | |||||
补助区县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维护社会稳定 |
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怀,维护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工伤伤残待遇月标准 |
人 |
≥8 |
≥8 |
|||
工伤伤残待遇月标准 |
元/人/月 |
1682元/人/月或1929元/人/月 |
1682元/人/月或1929元/人/月 |
|||
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
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309。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机构运行信息表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