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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5567837689/2022-002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2.严格执行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操作办法和业务规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

3.组织编制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和支付计划;

4.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5.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咨询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党建信息、保密、政工人事、安保、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印章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各项工作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2.财务科。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基金及特殊人群财政资金代发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会计报表、预决算和运行分析报告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会计业务档案整理、归档;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及特殊人群财政资金代发的资金支付工作;协助综合科管理单位固定资产。

3.审计稽核科。负责编制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对养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复查工作;负责对业务科室的内部控制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诚信管理及年检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案件。

4.政策宣传科(信访科)。负责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咨询、业务经办、前台引导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政策业务的培训和指导;负责牵头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调研工作;负责牵头抓好社会保险信访维稳工作。

5.统计信息科。负责协助全县金保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操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权限管理工作;负责三级网络平台社保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及数据安全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管理工作。

6.档案管理科。负责中心文书档案、全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财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工作;负责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查询利用工作;负责中心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达标升级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

7.社会化管理服务科。负责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社区的创建、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做好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8.单位参保科。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办理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增加、减少及信息维护等业务工作;负责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申报工作;负责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结算、汇算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征收结算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

9.个人参保科。负责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暂停、接续、信息维护和清算退付审核工作;负责个人参保费用征收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单双解人员的审核和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征地农转非人员、户改人员、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征收工作;负责养老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征地农转非转移接续工作。

10.机关事业养老待遇科。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待遇计算、发放工作;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月支付计划、年度汇算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的养老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的死亡减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退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档案的调取、审核工作。

11.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科。负责审核企业参保人员和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初审、待遇计算、发放工作;负责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计算、发放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领取待遇人员的养老金工作;负责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减少、死亡待遇计算及支付审核工作;负责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建国初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企业离休人员规范性补贴的计发工作;负责做好市、县有关部门审批的特殊群体待遇的支付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领取待遇人员档案的调取、审核工作。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待遇资格的复审、待遇发放和汇算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基础信息及待遇信息的审核维护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的养老金工作;负责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的死亡减少、死亡待遇计算及支付审核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审批的特殊群体待遇的支付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居民养老保险跨地区,跨险种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13.工伤保险待遇科.。负责审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负责计算和核定工伤(亡)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待遇、定期伤残待遇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作;负责开展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及待遇审核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工伤事故的申报、调查、认定及鉴定工作;负责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申报、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我中心全称为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隶属于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行政正科级。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城镇职工待遇科、机关养老待遇、审计稽核科、工伤科、城乡居民养老科、政策宣传科、档案科、社会化服务科、统计信息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972.72万元,支出总计1,972.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5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网络运行费、柜员综合制、数字电子认证等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96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90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网络运行费、柜员综合制数字电子认证等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5.2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7.4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97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5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网络运行费、柜员综合制数字电子认证等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28.66万元,占47.1%;项目支出1,044.06万元,占52.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均按进度全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2.7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1.5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资、津补贴、社保缴费、网络运行费、柜员综合制、数字电子认证等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90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网络运行费、柜员综合制、数字电子认证等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57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军转老干补助经费、社会保险专项经费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5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网络运行费、柜员综合制、数字电子认证等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0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军转老干补助经费、社会保险专项经费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项目绩效目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2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数, 教育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培训费、办公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0.34万元,占9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54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生活补助等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34.5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卫生健康支出用途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35.5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3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社保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2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2021年综合柜员制上线,增加办公费、宣传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28.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接待开支和接待范围,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上年支出数减少1.85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2.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6.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与上年度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新系统上线,按市局和人社部相关文件进行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2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2021年综合柜员制上线,增加办公费、宣传费及培训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044.0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2021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严格按照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文件依据执行,严守财经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管理,专款专用,绩效管理效果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原国有企业五至六及老工伤伤残津贴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刘老师/74511062

全年资金总额

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万元)

合计

上年结转数

年初预算数

预算追加、追减(“-”表示)金额

全年执行数(决算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10)

小计

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小计

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小计

18

100.00%

10

18

0

18

18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解决我县原国有企业五至六及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资金问题的请示》(县府办【2016480号)文的规定,解决我县原国有企业五至六及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历史遗留问题,维持老工伤人员利益体现党和政府关怀。

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计量单位)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整不填列)

实际完成值(计量单位)

得分系数(%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伤伤残待遇人数

≥8

8

100.00%

15

15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伤残待遇覆盖率

100%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成本指标

工伤伤残待遇月标准

≥1875/*

1875/*

100.00%

15

15

成本指标

时效指标

工伤伤残待遇发放及时率

100%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

100%

100%

100%

30

3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10

1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

二、整改措施:















原国有企业五至六及老工伤伤残津贴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202156级老工伤伤残津贴享受人数任务数8人,实际完成8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18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老工伤人员利益,化解矛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维护了社会稳定。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故无绩效评价报告和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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