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5567837689/2025-001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8 |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引进办法。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本地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制度。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0.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9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信访科)、人力资源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垫江县职称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社会保障科、工资福利科、监督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有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垫江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垫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垫江县职业能力指导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9785.71万元,支出总计9785.7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5.0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775.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5.0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新增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5.7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785.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5.0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新增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02.76万元,占25.6%;项目支出7282.95万元,占74.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85.7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5.0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75.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5.0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8.48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5.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5.0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8.48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91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财政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85.61万元,占9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3.32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相关收入、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3.3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财政开支。
(4)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获取的市级奖补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54.8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2.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2.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6.3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2024年绩效奖金,抚恤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10.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5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导致预算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5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节约压缩财政开支,严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增加。
公务接待费2.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5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8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74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0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档案数字化服务。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及3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785.71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就业补助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385.5万元,评价得分83.5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绩效目标要素不全等主要问题,提出重视绩效目标前置作用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评价机构:重庆九州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2025年8月29日
目录
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
(二)年度资金预算: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年度资金预算数共5,385.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63.00万元,市级资金535.00万元,县级资金187.50万元。
(三)项目内容:垫江县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涉及个人和单位补贴中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中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绩效评分结果
通过综合评价,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综合得分为83.50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20.00 |
14.00 |
70.00% |
过程 |
20.00 |
15.50 |
77.50% |
产出 |
30.00 |
26.00 |
86.67% |
效益 |
30.00 |
28.00 |
93.33% |
小计 |
100.00 |
83.50 |
83.50% |
三、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截至2024年12月底,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仅促使就业创业结构更加合理,还使得就业创业体系日益完善。同时,缓解了社会压力,对保持就业创业局势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绩效目标要素不全,绩效指标存在瑕疵;缺少年初预算方案,资金安排精准度不足;账务处理不规范,业务操作指引欠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绩效目标要素不全,绩效指标存在瑕疵
1.根据绩效目标定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应包含项目产出和效益两部分。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该目标仅包含项目效果,未设置项目年度具体产出。就业补助(直达资金)绩效目标为“目标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目标2:社会保险补贴;目标3:公益性岗位补贴”,该目标仅显示资金补贴种类,无法体现项目年度产出和效果。上述绩效目标均无法完全符合绩效目标定义。
2.部分绩效指标设置有瑕疵。如: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的“有效促进就业创业≥95%”指标,其指标名称和指标性质不匹配;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的三级指标“有效促进产业就业协调发展≥95%”,其二级指标应归类为“社会效益”,而非“可持续影响”;就业补助(直达资金)中的三级指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5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500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1500人”,其二级指标应归类为“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
(二)缺少年初预算方案,资金安排精准度不足
因上级部门未要求对本项目编制年初预算方案,故本项目2024年度无年初预算方案。通过审查近两年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发现,项目2023年末存在结余资金22.84万元,2024年末存在滚存结余资金64.47万元。
2024年县人社局,从县财政安排的200.00万元预算资金中调剂12.50万元至“‘一带一路’技能大赛”项目。根据近两年项目预算及实际使用情况来看,本项目年初资金安排精准度不足,均存在20万-40万的盈余空间。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业务操作指引欠缺
1.“509-一次性创业补贴”中有三笔支出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归类错误,应归类为“508-求职创业补贴”,涉及金额12,500.00元。
2.记账科目选择错误,本项目“其他收入”科目记录的收入为拨付出去由于各种原因退回的就业补贴资金,账务处理时正确的做法是冲减已经拨付出去的金额,而非计入“其他收入”科目,涉及金额297,828.65元。
3.县人社局各职能科室未结合自身情况专门制定就业创业政策、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手册、岗位管理办法等业务操作指引,且监督核实的过程性总结资料欠缺。
五、主要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前置作用,推进绩效关口前移
1.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加强对绩效目标与指标的理解,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应依据项目支出的功能特性,通过收集上年度相关基准数据,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结合就业工作总体目标,确定各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根据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及时确定各项产出及效益指标的目标值,为后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总结梳理垫江县就业资金项目近年实施涉及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值,形成该类绩效指标及指标值标准体系,涵盖“历史最高值、最低值、平均值”等,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提供参考。
(二)编制年初预算方案,合理安排滚存结余资金
1.县人社局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编制年初项目预算,各类补贴资金需求额度应根据前三年实际情况结合当年计划工作任务进行测算。各业务科室应根据自身年度工作任务分补贴类别进行测算,提出年度资金需求,个别补贴类别无主管业务科室的,县人社局应合理安排牵头科室,多科室协调合理测算资金需求。
2.对滚存结余资金及时进行梳理,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社保科的沟通,合理统筹安排资金,避免造成资金沉淀,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三)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制定个性化过程操作规范
建议财务人员首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的科目进行调整,将“509-一次性创业补贴”中三笔归类错误的支出调整至“508-求职创业补贴”,然后对“其他收入”科目记录的因各种原因退回的就业补贴资金,从“其他收入”中调出,同时冲减已经拨付出去计入的科目,在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在以后账务处理时加强财务监督检查,避免上述问题重复出现。
建议县人社局各业务责任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以市级文件为指导,结合实际操作流程,按类别制定个性化工作规范或细则。如:社会保险补贴评审细则、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环节操作指引、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宣传方案等。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的通知》(渝财绩〔2023〕7号)文件的要求,受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对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就业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均为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
(二)年度资金预算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3〕181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追加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4〕156号)文件及年中预算调剂等资料显示,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年度资金预算数共5,385.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63.00万元,市级资金535.00万元,县级资金187.50万元。
(三)项目内容
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15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及《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文件相关规定,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其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根据单位和个人提交的项目年度申报材料显示,垫江县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涉及个人和单位补贴中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中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其中最主要的6项补贴补助具体内容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其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2.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3)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补贴原则: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
3.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补助对象:a.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b.创业孵化基地;c.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2)补助标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在就业补助资金总支出的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4.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2)补贴类别:职业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含就业适应性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含岗前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项目、创业培训、求职能力实训及鲁渝以工代训。
(3)补贴原则: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为培训对象建立职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鼓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并通过信用账户支付培训费用。
(4)补贴标准:按渝人社发〔2024〕13号文件执行。
5.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的群体),我市户籍农村自主创业者、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城乡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在重庆市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每带动就业1人(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给予2000 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享受一次补贴”。
6.一次性吸纳补助
(1)补助对象:a.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b.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补助标准:a.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b.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按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突破领域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总结项目取得的绩效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为以后实施项目提供参考思路。
本次评价对象为“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评价资金量5,385.50万元。评价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15号);
6.《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的通知》(渝财绩〔2023〕7号);
7.《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
8.《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3〕181号);
9.《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追加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4〕156号);
10.《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
1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
12.县人社局提供的各级文件、档案、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
13.评价小组现场调查中获取的资料。
(三)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紧紧围绕“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现场核查法、标杆管理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本次评价将通过对实际效果与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的比较,评估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评价小组将从立项、实施管理情况等方面入手,并结合收集到的资料,全面分析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的因素。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本次评价将主要邀请两类人群参与评判,一是邀请包含绩效专家、财务专家、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判;二是邀请受益对象对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
(5)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包括各级主管部门、实施(用款)单位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四)绩效评价指标表及标准
根据评价目的和原则,结合本项目特点,在与县级相关部门充分交流、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该指标表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细项指标)45个。一级指标及分值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合计 |
分值 |
20 |
20 |
30 |
30 |
100 |
具体指标表,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设四个等级:优(≥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五)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本次评价工作由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牵头,委托重庆九州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具体评价实施。本项目主评人为彭艳彦,持有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中级审计师等资格证书。
2.评价流程
本次评价分前期准备、书面评审、现场评价、综合分析、提交报告五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
一是单位对接。评价小组与被评价单位对接,了解项目资金、绩效情况。二是资料收集。评价小组收集与本次评价相关的资料,包括项目绩效自评及相关佐证资料。
(2)书面评审
资料收集齐全后,评价小组对材料进行梳理和审核,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目的在于审查被评价单位报送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重点考察项目支出的绩效,与现场考察结果形成对照,从中发现差异与问题。
(3)现场评价
评价小组到被评价单位开展现场评价,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查阅与资金申请、支出、工作开展等有关的资料。
(4)综合分析与报告撰写
评价小组对采集的评价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对项目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并完成报告初稿的撰写。
(5)意见征集及报告修改
评价小组就评价报告征集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及被评价单位意见,并根据情况完成修改。
(6)档案资料移交
将评价报告、项目相关资料等移至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即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逐项分析评价如下:
(一)项目决策
(1)立项依据充分性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严格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的补贴性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等给予补贴,通过政策宣传、服务平台、职业培训等,推进政策覆盖人群就业创业。垫江县确定了本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及实施范围,相关手续较为完善,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评价认为,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急迫性。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通过查阅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实施方案、审核流程资料等发现,项目申报前已进行必要的集体决策,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等制度文件。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要求,内容规范完整。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就业补助(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本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及“目标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目标2:社会保险补贴;目标3:公益性岗位补贴”。
结合绩效目标定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应包含项目产出和效益两部分,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仅反映预期效益,未体现项目产出;就业补助(直达资金)的绩效目标仅介绍补贴名称,未体现项目产出和预期效益,不符合绩效目标定义(具体详见本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5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经审查县人社局提供的《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就业补助(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发现,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总体情况较好,将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分解,同时通过规范、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指标设置与绩效目标基本一致。但评价认为,指标设置仍存在部分瑕疵,如:指标名称和指标性质不匹配、指标类别归类错误(具体详见本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5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评价人员经审核项目近两年资金结余情况发现,2023年及2024年本项目资金结余均未超过总预算金额的1%,项目预算总额控制情况较好。但因上级部门未要求编制本项目预算方案,县人社局无法提供本项目年初预算资料,评价人员无法根据现有资料判断各类别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情况,此处酌情扣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通过审查本项目各类别补助资金支出明细账发现,本项目资金在实际使用分配中严格按照补贴类别的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分配。
评价认为,资金分配依据虽较为充分,与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匹配情况较好,但因年初未编制项目预算分配方案,因此无法与年初预算分配情况进行比较,此处酌情扣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二)项目过程
(1)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文件、预算一体化平台的“支出调剂查询表”及预算调整审批单显示,本项目2024年年度预算资金5,385.50万元,年度实际到位资金5,385.50万元。
资金到位率=(年度实际到位资金/年度预算资金)×100%=(5,385.50/5,385.50)×100%=1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2)资金执行情况
经统计,项目实施单位2024年实际使用资金5,386.30万元,具体为:公益性岗位补贴2,604.10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862.38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446.5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19.88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15.46万元、一次性吸纳补助23.40万元、职业技能评价补贴7.9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5万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7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102.90万元。
项目年度实际到位资金5,385.50万元,结合公式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5,386.30/5,385.50)×100%=100%。实际使用资金超实际到位资金0.80万元为上年度结余资金安排。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3)资金使用情况
在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县人社局基本根据上级和本级资金文件要求,同时按照自身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评价小组通过抽查项目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发现,项目资金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手续齐全。资金使用过程中,县人社局基本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项目的收支情况,资金用途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但存在以下账务处理瑕疵:一是“509-一次性创业补贴”中有三笔支出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归类错误,正确应归类为“508-求职创业补贴”,涉及金额12,500.00元。二是记账科目选择错误,本项目“其他收入”科目记录的收入为拨付出去由于各种原因退回的就业补贴资金,账务处理时正确的做法是冲减已经拨付出去的金额,而非计入“其他收入”科目,涉及金额297,828.65元。三是部分凭证附件不全,如“JZPZ-04-0005”号凭证无“国库集中支付凭证”;“JZPZ-02-0004”号凭证中的“职业资格鉴定补贴”(金额为38,360.00元)无“审批签单”,该类问题经现场沟通交流后已完成整改。
在资金监控方面,县人社局财务人员基本按照自身财务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评价虽未发现财务监控严重失效的情况,但对账务处理存在瑕疵的地方监控还需进一步加强。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8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5分。
(1)组织管理
就业资金项目由县人社局下设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其中就业指导科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科负责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科负责就业见习补贴,人力资源市场科负责一次性吸纳补助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职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创业指导科负责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余类别补贴补助按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协同实施。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相关资料及评价小组实地核实情况显示,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基本符合规定,人员配备较为合理,能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制度建立
县人社局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市级出台的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评价中未发现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情况专门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手册、岗位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评价认为,市级出台的各项政策虽能对项目实施提供一定的操作指导,但仅具有总领性,其细致度还不足以满足各区县个性化需求,县人社局除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外,还需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各类补贴相关的管理细则及要求。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0.5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
评价小组通过现场核查各类补贴享受人员及单位留档资料发现,县人社局在审核过程中按照市级文件规定要求,以线上主审线下协同的模式进行,评价中未发现制度执行失效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4)项目质量可控性
县人社局为达到项目实施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市级指导文件执行,指导文件对各项工作操作流程,各类就业补助资金对应的申请对象、申请所需材料、补贴补助标准、受理机构、办理时限、经办流程等事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进行审核审批,评价中未发现质量控制失效的情况。
但是,评价中未发现县人社局制定有相关的组织考评检查制度、事后调查总结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和手段,项目质量控制情况需进一步完善。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5分。
(三)项目产出
根据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报告及各类补贴补助申报审批资料显示,本项目全年完成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9642人(计划≥2500人)、社会保险补贴人数1175人(计划≥600人)、就业见习补贴人数208人(计划≥150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数566人(计划≥5000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5人(计划≥100人)。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就业资金项目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计划产出数量均足量完成,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产出数量不达标,原因系年初目标设定过高,未将上年度完成情况与当年实际情况相结合。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0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分。
通过现场核查情况及电话调研结果显示,就业资金项目当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及其他各类补贴补助实际准确发放人数与计划发放人数总量均一致。评价中未发现实际产出质量与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实际获得就业补贴补助人员及企业均符合市级文件规定的条件,不存在超范围补助的情况。因此,评价认为,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2分。
评价小组通过审查补贴补助资金发放时间,并结合问卷调研情况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各类补贴补助资金均在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及时发放补贴补助资金,评价中未发现跨年度发放补贴补助资金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评价小组通过将项目当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就业见习、职业技能鉴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等各类补贴补助实际人均发放标准与当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就业见习、职业技能鉴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等各类补贴补助标准相比对发现,项目全年实际执行的所有补贴补助标准均与规定和文件规定的补贴补助标准一致,评价未发现超额或减额补贴补助的情况。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整体成本控制情况较好,不存在成本偏离。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
垫江县通过实施本项目,2024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86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163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059人,均超出年初设定目标值,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较好,具体体现在:
1.社会效益
(1)促进就业与创业。
首先垫江县通过发放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困难人员,直接增加了这些群体的就业机会。其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降低了创业门槛和成本,激发了创业活力。再者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垫江县提供社保补贴、求职补贴等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职场。这不仅缓解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也为企业输送了新鲜血液。
(2)提升人力资源质量。
本项目包含职业培训补贴,用于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2024年垫江县职业培训人数1472人,通过培训,劳动者能够掌握更多实用技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3)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方面,垫江县通过抓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抓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及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创业,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本项目的实施使得更多居民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这有助于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项目社会效益显著,就业补助资金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积极引导作用,有利于促进就业与创业、提升人力资源质量、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2分。
2.可持续影响
评价发现,补助资金的持续保障性和项目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性是影响项目可持续性的关键因素。
目前,项目资金特别是后续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上,其途径主要依赖财政资金支持,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在资金量上,现有财政资金虽基本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但要满足各类创业就业补贴补助投入逐年扩大的经费需求,现有资金量还存在较大压力,不能完全保障。
同时,通过与县人社局实地访谈及对群众问卷调查,我们还了解到现有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例如:项目相关补贴补助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及个人创业就业压力,但对个人的帮助及对企业扶持作用不大;社保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群众反映补贴时间较短;群众自费缴纳社保后生活质量相对下降。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上述情况均从不同侧面对项目的可持续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值得相关部门深思。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向受益对象开展电话调研,调研人数50人。经统计分析,群众的满意度如下: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就业补助政策满意度 |
96.00% |
4.00% |
0.00% |
工作人员经办服务满意度 |
100.00% |
0.00% |
0.00% |
就业资金补助效果满意度 |
100.00% |
0.00% |
0.00% |
综合满意度 |
98.67% |
1.33% |
0.00% |
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项目就业补助政策、工作人员经办服务、就业资金补助效果综合满意度均较高为100.00%,其中满意占98.67%,基本满意占1.33%,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2分。
(一)评分情况
通过综合评价,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综合得分为83.50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20.00 |
14.00 |
70.00% |
过程 |
20.00 |
15.50 |
77.50% |
产出 |
30.00 |
26.00 |
86.67% |
效益 |
30.00 |
28.00 |
93.33% |
小计 |
100.00 |
83.50 |
83.50% |
(二)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截至2024年12月底,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仅促使就业创业结构更加合理,还使得就业创业体系日益完善。同时,缓解了社会压力,对保持就业创业局势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绩效目标要素不全,绩效指标存在瑕疵;缺少年初预算方案,资金安排精准度不足;账务处理不规范,业务操作指引欠缺。
(一)绩效目标要素不全,绩效指标存在瑕疵
1.根据绩效目标定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应包含项目产出和效益两部分。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该目标仅包含项目效果,未设置项目年度具体产出。就业补助(直达资金)绩效目标为“目标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目标2:社会保险补贴;目标3:公益性岗位补贴”,该目标仅显示资金补贴种类,无法体现项目年度产出和效果。上述绩效目标均无法完全符合绩效目标定义。
2.部分绩效指标设置有瑕疵。如: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的“有效促进就业创业≥95%”指标,其指标名称和指标性质不匹配;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的三级指标“有效促进产业就业协调发展≥95%”,其二级指标应归类为“社会效益”,而非“可持续影响”;就业补助(直达资金)中的三级指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5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500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1500人”,其二级指标应归类为“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
(二)缺少年初预算方案,资金安排精准度不足
因上级部门未要求对本项目编制年初预算方案,故本项目2024年度无年初预算方案。通过审查近两年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发现,项目2023年末存在结余资金22.84万元,2024年末存在滚存结余资金64.47万元。
2024年县人社局,从县财政安排的200.00万元预算资金中调剂12.50万元至“‘一带一路’技能大赛”项目。根据近两年项目预算及实际使用情况来看,本项目年初资金安排精准度不足,均存在20万-40万左右的盈余空间。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业务操作指引欠缺
1.“509-一次性创业补贴”中有三笔支出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归类错误,应归类为“508-求职创业补贴”,涉及金额12,500.00元。
2.记账科目选择错误,本项目“其他收入”科目记录的收入为拨付出去由于各种原因退回的就业补贴资金,账务处理时正确的做法是冲减已经拨付出去的金额,而非计入“其他收入”科目,涉及金额297,828.65元。
3.县人社局各职能科室未结合自身情况专门制定就业创业政策、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手册、岗位管理办法等业务操作指引,且监督核实的过程性总结资料欠缺。
(一)重视绩效目标前置作用,推进绩效关口前移
1.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加强对绩效目标与指标的理解,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应依据项目支出的功能特性,通过收集上年度相关基准数据,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结合就业工作总体目标,确定各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根据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及时确定各项产出及效益指标的目标值,为后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总结梳理垫江县就业资金项目近年实施涉及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值,形成该类绩效指标及指标值标准体系,涵盖“历史值最高值、最低值、平均值”等,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提供参考。
(二)编制年初预算方案,合理安排滚存结余资金
1.县人社局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编制年初项目预算,各类补贴资金需求额度应根据前三年实际情况结合当年计划工作任务进行测算。各业务科室应根据自身年度工作任务分补贴类别进行测算,提出年度资金需求,个别补贴类别无主管业务科室的,县人社局应合理安排牵头科室,多科室协调合理测算资金需求。
2.对滚存结余资金及时进行梳理,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社保科的沟通,合理统筹安排资金,避免造成资金沉淀,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三)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制定个性化过程操作规范
建议财务人员首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的科目进行调整,将“509-一次性创业补贴”中三笔归类错误的支出调整至“508-求职创业补贴”,然后对“其他收入”科目记录的因各种原因退回的就业补贴资金,从“其他收入”中调出,同时冲减已经拨付出去计入的科目,在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在以后账务处理时加强财务监督检查,避免上述问题重复出现。
建议县人社局各业务责任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以市级文件为指导,结合实际操作流程,按类别制定个性化工作规范或细则。如:社会保险补贴评审细则、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环节操作指引、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宣传方案等。
1.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2.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3.垫江县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图片资料。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彭老师:023-74636079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公开01表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9,775.7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1.91 |
六、经营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其他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485.61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13.34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0.0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54.83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9,775.71 |
本年支出合计 |
9,785.71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总计 |
9,785.71 |
总计 |
9,785.71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
|
|
公开02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小计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9,775.71 |
9,775.7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 |
教育支出 |
1.91 |
1.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91 |
1.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91 |
1.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475.61 |
9,475.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3,583.67 |
3,583.6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03.88 |
303.8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96.50 |
596.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159.76 |
159.7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494.39 |
494.3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783.41 |
1,783.4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11 |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87.24 |
87.2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1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140.39 |
140.3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8.10 |
18.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26.36 |
426.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88.54 |
188.5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94.29 |
94.2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3.53 |
143.5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7 |
就业补助 |
5,452.58 |
5,452.5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701 |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5,359.58 |
5,359.5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712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3.00 |
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90.00 |
9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13.00 |
1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13.00 |
1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13.34 |
113.3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3.34 |
113.3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9.72 |
109.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63 |
3.6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08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3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0804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
3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4.83 |
154.8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4.83 |
154.8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4.83 |
154.8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
公开03表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
合计 |
9,785.71 |
2,502.76 |
7,282.95 |
0.00 |
0.00 |
0.00 | |
205 |
教育支出 |
1.91 |
1.91 |
0.00 |
0.00 |
0.00 |
0.00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91 |
1.91 |
0.00 |
0.00 |
0.00 |
0.00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91 |
1.91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485.61 |
2,232.66 |
7,252.95 |
0.00 |
0.00 |
0.00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3,593.67 |
1,806.30 |
1,787.37 |
0.00 |
0.00 |
0.00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13.88 |
313.88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96.50 |
0.00 |
596.50 |
0.00 |
0.00 |
0.00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159.76 |
150.16 |
9.60 |
0.00 |
0.00 |
0.00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494.39 |
480.39 |
14.00 |
0.00 |
0.00 |
0.00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783.41 |
643.84 |
1,139.57 |
0.00 |
0.00 |
0.00 |
2080111 |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87.24 |
82.44 |
4.80 |
0.00 |
0.00 |
0.00 |
208011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140.39 |
135.59 |
4.80 |
0.00 |
0.00 |
0.00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8.10 |
0.00 |
18.10 |
0.00 |
0.00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26.36 |
426.36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88.54 |
188.54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94.29 |
94.29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3.53 |
143.53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7 |
就业补助 |
5,452.58 |
0.00 |
5,452.58 |
0.00 |
0.00 |
0.00 |
2080701 |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5,359.58 |
0.00 |
5,359.58 |
0.00 |
0.00 |
0.00 |
2080712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3.00 |
0.00 |
3.00 |
0.00 |
0.00 |
0.00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90.00 |
0.00 |
90.00 |
0.00 |
0.00 |
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13.00 |
0.00 |
13.00 |
0.00 |
0.00 |
0.00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13.00 |
0.00 |
13.00 |
0.00 |
0.00 |
0.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13.34 |
113.34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3.34 |
113.34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9.72 |
109.72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63 |
3.63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0.00 |
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21308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30.00 |
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2130804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
30.00 |
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4.83 |
154.83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4.83 |
154.83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4.83 |
154.83 |
0.00 |
0.00 |
0.00 |
0.00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公开04表 | ||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9,775.7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二、外交支出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三、国防支出 |
|
|
|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
|
|
|
五、教育支出 |
1.91 |
1.91 |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485.61 |
9,485.61 |
|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13.34 |
113.34 |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0.00 |
30.00 |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54.83 |
154.83 |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
|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
|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
|
|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9,775.71 |
本年支出合计 |
9,785.71 |
9,785.71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0.00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
|
|
|
|
总计 |
9,785.71 |
总计 |
9,785.71 |
9,785.71 |
|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05表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9,785.71 |
2,502.76 |
7,282.95 | |
205 |
教育支出 |
1.91 |
1.91 |
0.00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91 |
1.91 |
0.00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91 |
1.91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485.61 |
2,232.66 |
7,252.95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3,593.67 |
1,806.30 |
1,787.37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13.88 |
313.88 |
0.00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96.50 |
0.00 |
596.50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159.76 |
150.16 |
9.60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494.39 |
480.39 |
14.00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783.41 |
643.84 |
1,139.57 |
2080111 |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87.24 |
82.44 |
4.80 |
208011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140.39 |
135.59 |
4.80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8.10 |
0.00 |
18.1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26.36 |
426.36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88.54 |
188.54 |
0.00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94.29 |
94.29 |
0.00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3.53 |
143.53 |
0.00 |
20807 |
就业补助 |
5,452.58 |
0.00 |
5,452.58 |
2080701 |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5,359.58 |
0.00 |
5,359.58 |
2080712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3.00 |
0.00 |
3.00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90.00 |
0.00 |
9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13.00 |
0.00 |
13.00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13.00 |
0.00 |
13.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13.34 |
113.34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3.34 |
113.34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9.72 |
109.72 |
0.0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63 |
3.63 |
0.0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0.00 |
0.00 |
30.00 |
21308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30.00 |
0.00 |
30.00 |
2130804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
30.00 |
0.00 |
3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4.83 |
154.83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4.83 |
154.83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4.83 |
154.83 |
0.00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公开06表 | ||||
|
|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948.82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9.23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18 |
30101 |
基本工资 |
423.53 |
30201 |
办公费 |
37.79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98.88 |
30202 |
印刷费 |
6.25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18 |
30103 |
奖金 |
582.89 |
30203 |
咨询费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7.84 |
30205 |
水费 |
0.87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88.54 |
30206 |
电费 |
11.45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94.29 |
30207 |
邮电费 |
31.35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3.34 |
30208 |
取暖费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42 |
30211 |
差旅费 |
23.18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54.8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25.36 |
30213 |
维修(护)费 |
1.3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5.90 |
30214 |
租赁费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3.53 |
30215 |
会议费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1 |
离休费 |
|
30216 |
培训费 |
1.91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88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304 |
抚恤金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17.52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0306 |
救济费 |
|
30226 |
劳务费 |
1.39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9.6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0308 |
助学金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1.17 |
31206 |
其他资本性补助 |
|
30309 |
奖励金 |
16.41 |
30229 |
福利费 |
15.18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56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9.74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8.2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9999 |
其他支出 |
|
|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
|
|
|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
|
|
|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2,092.35 |
公用经费合计 |
410.40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
公开07表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备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08表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0.00 |
|
0.00 | |||
|
|
0.00 |
|
0.00 | ||
备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机构运行信息表 | ||||
|
|
|
|
公开09表 |
部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 |
五、机关运行经费 |
396.65 |
(一)支出合计 |
19.43 |
19.43 |
(一)行政单位 |
81.68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314.97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6.56 |
16.56 |
六、资产信息 |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5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56 |
16.56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
3.公务接待费 |
2.88 |
2.88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
(1)国内接待费 |
— |
2.88 |
3.机要通信用车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 |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2)国(境)外接待费 |
— |
|
5.执法执勤用车 |
|
(二)相关统计数 |
— |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 |
|
8.其他用车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 |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 |
5 |
七、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42 |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
29.80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 |
|
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343 |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 |
|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
29.8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
29.80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
29.80 |
二、会议费 |
— |
|
|
|
三、培训费 |
— |
1.91 |
|
|
四、差旅费 |
— |
37.74 |
|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为包括本年度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