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5567837689/2021-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5 |
垫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3)委托承担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一个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编制11人,在职职工7人。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监督执法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82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0.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27万元,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0.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2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刚性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垫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1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和2020年相比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87万元,比上年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 023-7451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