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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5567837689/2022-002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部门汇总)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37号)规定,我部门现行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

4.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 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7. 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引进办法。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8.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本地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制度。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 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0. 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1.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 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3. 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此外,垫江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开发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职业技能等级的考评、鉴定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办理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申报工作;负责考评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37号)规定,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信访科)、人力资源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垫江县职称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社会保障科、工资福利科、教育培训管理科。下属单位包括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垫江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垫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垫江县国际职业技能鉴定所、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中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垫江县国家技能鉴定不单独进行会计核算,与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统一进行部门核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40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6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8.07万元;收入较去年4325.88万元增加1076.37万元,主要是县就业和人才中心项目支出收入比2020年增加889.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401.4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49万元;出较去年增加1075.59万元,主要是县就业和人才中心项目支出收入比2020年增加889.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4.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18万元,比2020年增加9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58万元,比2020年增加171.8万元,主要原因是遴选公招新进工作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49.60万元,比2020年增加76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比2020年增加902.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部门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6.98万元,比2020年万元减少0.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不发生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7.32万元,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节约号召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6万元,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3.92万元,比上年增加83.81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增加以及县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41.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3-74666849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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