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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5567837689/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养老、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2、负责编制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基金征收、支付计划。

3、负责养老、工伤财务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

4、负责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属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4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6人,退休人数19人。内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审计稽核科、政策宣传科(信访科)、统计信息科、档案管理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养老待遇科、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待遇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2228.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24.7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03.97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87.42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222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4.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9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83.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4.5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48.9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24.7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72   万元,比2024年减少58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2.27 万元,比2024年减少34.5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及商品服务定额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72.45万元,比2024年减少55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双解”人员、购买服务人员等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各项民生支出补助、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比2024年减少0.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1.3 万元,比2024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1.88 万元,比上年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和商品服务定额减少,相应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27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03.9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23-74667960

附表:1.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收支总表

      7.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收入总表

      8.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支出总表

9.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明细表

10.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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