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工作机制。创新设立融合调解、仲裁职能的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推动巡回仲裁庭进镇街、园区、企业、院坝,以观摩现场庭审为载体,以案释法,将案件处理过程变为普及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今年以来开展巡回仲裁15场次、普法宣传15场次、现场观摩1300余人次。
二是建立劳动争议“包片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县级、园区、镇街“1+3+26”包片指导工作机制,为850余家企业提供劳动争议“手把手”指导服务;用好劳动仲裁建议书,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今年以来发放仲裁建议书112份,帮助105家企业完善工时、工资、休假等用工制度。
三是建立劳资争议联动处置机制。与工会、信访、司法、法院等单位构建基层劳资关系信息反馈处置机制,将劳资争议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纳入监管,联动处置争议隐患。今年以来及时预防争议隐患5起,涉及企业20家90人次。